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教育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我省教育大會精神,全面提高我省基礎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根據國務院《教學成果獎勵條例》有關規定,決定開展2025年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
基礎教育(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以下同)教學成果是指體現基礎教育特點,反映中小學生、幼兒和殘疾兒童少年的身心發展規律、教育教學規律,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經實踐檢驗對提高基礎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基礎教育的培養目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產生顯著成效的教育教學理論研究成果和教學實踐研究成果,可以是綜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側重。主要包括:課程、教學、評價、資源建設、教師發展等方面。中小學教材建設成果不列入本次獎勵范圍。
凡已獲得或正在被推薦為國家級或其他省(區、市)教學成果獎的不得再申報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以往獲獎成果在理論建樹和實踐研究中如無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本次獎勵范圍。
二、申報對象
凡按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的幼兒園、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以及學術團體、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教師及其他個人,均可申報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不作為申報單位。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本次教學成果獎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申報教學成果獎的個人,應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取得實際效果;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學風,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
2.申報教學成果獎的單位,該成果應體現單位意志,由單位派人主持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以單位為主提供物質技術條件保障。
3.申報的成果屬于個人成果的,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包括第一完成人)不得超過6人。申報的成果屬于集體成果的,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包括第一完成單位)不得超過3個。主要完成人(包括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單位(包括第一完成單位)數量超過本條要求的成果不予受理。
4.對成果的所屬權及其他問題無爭議或爭議已經解決。凡在規定推薦期限內未能妥善處理成果權屬爭議問題的,不得推薦申報。
5.申報的成果應符合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素質教育方向,反映基礎教育教學規律,既具有系統的理論研究,又在教學實踐中獲得明顯效果。
6.獲得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特等獎和一等獎的教學成果應經過不少于4年(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時間)實踐檢驗,獲得二等獎的教學成果應經過不少于2年(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時間)實踐檢驗。實踐檢驗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30日。
7.申報的成果經過系統研究與實踐并取得相應成效,體現形式包括:證明教學質量提高的數據,教師能力提高的載體,可復制、可推廣并取得顯著效果的過程性材料等。例如:研究報告、論文、論著、教學案例、課件、軟件、自制教具、自制玩教具等。
(二)申請人作為第一完成人只限申報1項參評成果,同一學校(幼兒園)、單位在一個學科(專業)類別中,限申報2項參評成果,跨學校(幼兒園)、單位的參評成果,按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學校(幼兒園)、單位統計。同一申請人或申請單位的相同貢獻只能出現在一個成果中。各市教育局(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教育局在推薦本地參評成果時,要注重各學段各學科的均衡。
四、評審組織
省教育廳組建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統籌組織實施工作。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評審活動的組織、服務與管理工作。
五、成果申報與推薦
(一)申請本次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要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的方式進行。
1.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區域內所屬各單位和個人申報的參評成果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評議,并擇優向所屬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
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教育局,對區域內所屬各單位和個人申報的參評成果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評議,并在規定推薦限額內擇優向評委會辦公室推薦。
3.省教育廳直屬單位及個人,省級學術團體、研究機構、其他社會組織及個人完成的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獨立法人單位)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評議,并在規定推薦限額內擇優向評委會辦公室推薦。
(二)實行參評成果限額推薦制度。本次推薦數額共286項。各市推薦數額按專任教師數量比例劃分,最多推薦數量分別為:石家莊市33項、承德市12項、張家口市13項、秦皇島市10項、唐山市25項、廊坊市20項、保定市34項、滄州市28項、衡水市18項、邢臺市28項、邯鄲市40項、定州市4項、辛集市2項、雄安新區5項,省屬單位不超過14項。
(三)受理申報成果。評委會辦公室對各市、各單位推薦的參評成果申請材料進行資格核查,凡核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評審。
六、獎勵數量
本次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獎勵總額為189項,其中:特等獎27項、一等獎54項、二等獎108項。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分別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堅持向一線教師傾斜,現任校領導作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獲獎數量原則上不超過獎項總數的20%。
七、公示及異議處理
1.各市、各省直單位推薦對象的申報成員須按照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公安部門意見。
2.擬推薦對象須在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推薦。
3.評委會提出擬獎勵對象和等級建議名單,向各市、各省直單位反饋。各市、各省直單位對反饋的推薦對象,在本市、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并采取適當方式對推薦對象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和公示無異議后,在收到擬獎勵對象和等級建議名單后10日內,將正式推薦材料報送省教育廳。
3.教育廳將擬獎勵對象和等級在官方網站(http://jyt.hebei.gov.cn)公示30日。征求意見和公示期間有異議且經查實的,取消評選資格,不進行遞補。
4.省教學成果獎評審異議受理及處理。任何單位或個人持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省教育廳實名提出,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有效聯系方式以及必要的證據材料或者調查線索,逾期不予受理。冒名提出的異議不予受理。匿名提出的異議一般不予受理。省教育廳對異議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告知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
八、材料報送
(一)申報本次教學成果獎須報送以下紙質材料:
1.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申請書(一式3份,附件1)。
2.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申請簡表(一式3份,附件2)。
3.反映該成果理論研究水平、教育教學實踐效果的相關材料一套。如有出版物、實物、光盤等可作為附件。該成果參加過其他評比、評獎活動的,可一并提交鑒定、評比或驗收證明材料等。
4.基礎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效果實踐檢驗報告(本單位實踐檢驗報告內容800字左右,其他推廣單位的實踐檢驗情況400字左右,要蓋有實踐檢驗單位的公章。附件3)。
5.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4)。
6.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推薦單位信息表(附件5)。
(二)參評成果申報單位或個人要按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表格填寫相關內容。表格材料須計算機錄入(小四號仿宋字體),不得剪貼;需簽字、蓋章的地方,打印或復印無效;同時,使用A4紙打印,雙面印刷,豎裝。其他紙質申請材料要裝訂成冊(申請書、簡表、匯總表除外)。所有參評成果的申請材料均不予退還,請自行留底。
(三)各申報單位要對參評成果的申請材料嚴格把關,裝檔整齊、規范。對所提供復印件,須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審查原件后核準蓋章。
(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教育局、省直有關單位報送本市、本單位推薦參評成果申請材料時,請將每項成果的申請材料獨立裝袋,在紙袋正面貼上所附材料明細表。同時,除報送規定的紙質材料外,需把所有參評成果的申請材料(印刷品和實物除外)電子文檔(紙質材料掃描成PDF格式)以U盤形式報送一份(匯總表要用EXCEL格式)。
(五)除紙質材料外,還須網上填報。
1.材料通過“2025年基礎教育成果獎申報平臺”(https://shenbao.hbte.com.cn/)進行提交,各單位管理員登錄名及密碼另行通知(首次登錄務必修改密碼)。附件1-5及《平臺使用手冊》等請于平臺下載。
2.平臺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基礎教育河北省教學成果獎申請書